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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最新公安部印发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-凯驰电动消防车助力社区消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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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附图

2017年最新公安部印发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-凯驰电动消防车助力社区消防


 

 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建设,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,着力提高重点单位自查自纠、自防自救的能力,建设“有人员、有器材、有战斗力”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,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,特制定本标准。


  一、建设原则


  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,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,以救早、灭小和“3分钟到场”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,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,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,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,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。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,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。



  二、人员配备


  (一)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。(二)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、副站长、消防员、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,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。(三)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,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。(四)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,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、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。


  三、站房器材


  (一)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、器材存放等用房,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;有条件的,可单独设置。(二)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,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、水枪、水带等灭火器材;配置外线电话、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;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、灭火防护服、防护靴、破拆工具等器材。(三)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,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。

(四)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。

凯驰微型电动消防车功能介绍如下:

具有多功能、多用途、外形美观、乘坐舒适、驾驶灵巧等特点,具有较强的安全性、舒适性、可操纵性。适用于街道、社区、工厂、学校、景区等场所的消防、环境绿化、行政执法。

箱内配备实用消防工具(标配):

凯驰威牌微型电动消防车—消防工具

★消防工具——“麻雀虽小五脏俱全

消防车标配清单

消防錘一把消防斧一把

消防铁锹一把消防钳一把

消防水带(进出)各一套干粉灭火器4只

防毒面具两只手电筒一只

喊话器一只安全带两条

消防手套两副消防头盔两个


  四、岗位职责


  (一)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,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,开展防火巡查、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;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。(二)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;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,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,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;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。(三)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,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,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。


  五、值守联动


  (一)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,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,做好应急准备。(二)接到火警信息后,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,启动灭火处置程序。消防员应按照“3分钟到场”要求赶赴现场处置。(三)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,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。


  六、管理训练


  (一)重点单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,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成后,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。(二)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并落实岗位培训、队伍管理、防火巡查、值守联动、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。(三)微型消防站应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,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。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、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的使用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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